11日20时54分许,肇事者黄某东驾驶牌照为粤SLS628轿车由莞惠公路往樟木头永宁路博华学校方向行驶时,发生撞人事件,造成3人当场死亡,4人受伤,其中1名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肇事车辆及另外2辆车辆严重损毁。目前,经过东莞市人民医院全力医治,两岁大的伤者李某欣神志清醒,呼吸平顺,生命体征稳定,肢体骨折已行石膏固定。
事件发生后,东莞市公安局和樟木头镇公安分局联合组成工作组,分别进行了现场勘察、证据收集、走访群众等工作。同时,樟木头镇公安机关已基本查清了死伤者的情况。
13日下午,樟木头公安分局透露,警方已依据《刑法》第115条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”依法对黄某东(男,1986年8月出生,未婚,广东茂名市电白县人,家住东莞樟木头镇,待业,家中排行第四)刑事拘留,目前黄某东被羁押在东莞市看守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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